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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系统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


 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,充实江苏省环境保护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队伍,优化人员结构,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(全额拔款、差额拔款、自收自支)现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  一、报考条件
  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;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  2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团结同志,廉洁奉公;
  3、热爱环境保护事业,好学上进,事业心、责任感较强, 有较好的团队协作意识;
  4、年龄在30周岁以下(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(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
  5、本科考生须是本省生源或户籍人员,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不受户籍限制,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受工作经历限制;
  6、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,身体健康;
  7、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  二、报名办法
  (一)报名方式及时间
 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。报名、照片上传、资格初审和缴费,通过网络同步进行。报名、照片上传时间:2010年10月9日09:00--10月12日17:00;资格初审时间2010年10月9日09:00--10月13日17:00;缴费时间:2010年10月10日09:00--10月14日17:00。
 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,报名24小时后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,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(缴费标准为100元),完成缴费,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。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。
  报名网址:江苏人事考试网()
  本次招录笔试开考比例为3:1。报名结束后,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 ,减少招录计划,直至达到开考比例。减少招录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,取消该职位。报考该职位的人员,可在10月15日9:00-16:00改报其它职位。减少招录计划或取消的职位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(www.)、江苏人事考试网()、江苏环保网(www.)网站上公布。
  (二)报名注意事项
  1、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,如实填写有关信息,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(正面二寸证件照,35×45毫米,jpg格式,大小为20Kb以下)。
  报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,凡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考试资格。
  2、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;不能用新、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;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;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,可以改报其他职位。
  3、报名结束后,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,由省环境保护厅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,直至取消该职位。
  (三)网上打印准考证
 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,时间:2010年10月20日--22日。
  打印中如有问题,请与用人单位联系解决。
  三、考试
 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。
  (一)笔试
  笔试在南京市举行,时间为2010年10月23日,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,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与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。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会在准考证上告知考生。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,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。
 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环保网(www.)网站上进行公示。
  (二)面试
  笔试阅卷结束后,在笔试合格者中,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。
  面试前,省环境保护厅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。资格复审时,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:1、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考生工作经历证明,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;2、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所在院校出具的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》。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江苏环保网(www.)网站上公示,并由用人单位通知其参加面试。复审不合格的,取消面试资格,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。笔试成绩仅作为参加面试的资格成绩,分数不计入最后录取成绩。
  面试按照省环境保护厅统一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。面试办法在面试当天用张贴告示形式在面试地点告知考生。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,并在江苏环保网(www.)网站上进行公示。
  四、考察和体检
  面试结束后,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。
  考察由省环境保护厅统一组织,具体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实施。根据职位要求,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,对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进行全面考察。省环保厅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,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,并参照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如体检不合格,则按面试成绩递补下一位。
  所有招考工作(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录用人选并公示)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  五、聘用
 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()上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期满后,符合条件的,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,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。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。
  聘用人员试用期规定: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,社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,予以定 职定级。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,个人自主择业。
  六、省环境保护厅联系电话
  招聘工作政策咨询: (025) 86266053  86266108  83236085
 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:(025)86266049  86266048
  用人单位招考政策咨询:
  省环境监测中心        (025) 86575200  86575212
  省环境信息中心        (025) 86575200  86575212
  省太湖水质监测中心站  (025) 86575200  86575212
  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    (025) 86555950
  苏南环保督查中心      (0510)81011906
  苏中环保督查中心      (0523)86392122
  苏北环保督查中心      (0517)83668536
  省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管理处  (0515)82640806
  七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信箱:syzpjb@。
  举报电话:(025)83314795
  附件:江苏省环保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.zip
更新时间2022-09-16 09:58:56【至顶部↑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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